第(1/3)页 如果池承允不识好歹,他就动手。 池承允没惹事,那他就相安无事。 只是一个月而已。 等他重新回到了圣埃蒙公学,池承允连踏足圣埃蒙公学大门的资格都没有。 他是真没把池承允当回事,白天照常工作,下午跟着同事出外勤,处理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以后,时针准点到达五点。 在分局上班的好处就在这里。 能轮到分局处理的事情往往都不太大,需要沈清辞这个实习生来处理的重要事件更是少之又少。 只要完成分内的事情,就能在五点钟准时下班回家。 警察署提供的住宿地点很近,从局里到宿舍只需要十分钟。 沈清辞通常是步行。 一是为了低成本的装。 这种事情他在圣埃蒙公学常干,当没有足够的金钱购买一辆豪车来匹配身份时,不显山不露水的行径,越能让人觉得此人身份不凡。 二是因为沈清辞准备严格实行锻炼身体的计划。 九区的冬天实在是太过于寒冷了。 长时间在办公室里面伏案工作,在不训练的情况下,对于身体机能是一种慢性损伤。 沈清辞需要时刻保持自己各项指标都达到最优的状态。 只有身体跟上了,才能更好执行目标。 今天下班的时间恰好是整点时分。 沈清辞像以往一样,准备叫上同事一块回宿舍。 以前总是很多话的小路,在这一刻拼命躲闪他的眼神。 在沈清辞目光投去的那一刻,甚至试图将自己藏进座位里,只可惜体型过于庞大,始终无法将自己准确塞进下面的机箱缝隙里。 沈清辞走到了对方跟前,发出邀请:“走吧。” 小路表情不太好,脸侧有冷汗流下,笑了一声说道: “我今天不太想回家....我晚上要吃饭。” 沈清辞:“一起吃。” 小路冷汗流的更多了:“我不吃了,我不吃,我这么胖还吃什么饭啊。我今天晚上减肥,对,我今天要去运动三十分钟,你先回去吧。” 沈清辞停顿了一下,视线在他身上打了个转,波澜不惊道:“好。” 第(1/3)页